*凡本班結訓學員一律得在本班原車、原場地考駕照  
 
 
 
考大型重型機車之資格為何?
 
須年滿二十歲並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一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訓練結業。(須受訓滿32小時【學科4小時、術科28小時】)
 
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其年齡為何?
 
就目前報考資格是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0條規定:考領普通汽車駕駛執照、普通重型、輕型機器腳踏駕駛執照須年滿18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故尚未降低報考年齡。報考職業汽車駕駛執照須年滿20歲,最高年齡得超過六十歲。
 
汽車駕駛執照多久換發一次?
 
汽車駕駛執照自發照之日起每滿六年換發一次,汽車駕駛人應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逾期未換領新照者,不得使用駕車。
 
報考各類駕駛執照經考驗不合格,如須要再報考有無時間之限制?
 
一、申請汽(機)車駕駛執照考驗,筆試及格,路考不及格者,得於下次申請考驗時,免考筆試,其免考期限為一年。
二、申請汽(機)車駕駛執照筆試、路考,經考驗不及格申請再考驗者,距上次考驗之時間不得少於七日。
 
手指殘缺者可否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
 
雙手手指殘缺且其中一手手指或手掌未全缺者得以一般車輛報考輕、重型機踏車駕駛執照及小型車駕駛執照,如其無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報考大型車駕駛執照:
一、雙手大拇指全缺者。
二、雙手食指及中指均欠缺二節以上者。
三、雙手無名指或小指中有一指全缺或機能全廢且食指或中指亦有一指全缺或機能全廢者。
四、雙手大拇指及中指萎縮有顯著機能障礙,不能伸屈自如者。
五、雙手食指及中指萎縮有顯著機能障礙,不能伸屈自如者。
六、雙手中有一手腕關節以下萎縮有顯著機能障礙,不能伸屈自如者。
七、雙手手指或手掌殘缺,任何一手握力不足十五分斤者。
 
聽覺機能障礙者可否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
 
聽覺機能障礙者,其優耳聽力損失在九十分貝以上者僅得報考輕型或150cc以下普通重型機車機踏車駕駛執照及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
 
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應具何種條件,才能以口試代替筆試?
 
外籍人士或二次(含)以上筆試不及格之報考者,必要時得宜口試代替筆試,聾啞應考人,其口試並得以手語代替。前項口試及手語隻通譯人員鷹由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公正人士為之。
 
汽(機)車駕駛執照筆試、路考項目與及格標準為何?
 
一、筆試:
  筆試包括交通規則機械常識。報名普通駕駛執照者,免考機械常識。
二、路考:
 1.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考驗項目。
  (1)直線平衡
  (2)鐵路平交道。
  (3)交岔路口。
  (4)斑馬線。
  (5)環場道路行駛
 2.汽車駕駛執照考驗項目:
  (1)倒車入庫。
  (2)曲線進退(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後退壓管不扣分)。
  (3)平行路邊停車。
  (4)曲巷調頭(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免考)。
  (5)狹橋(小型車免考)。
  (6)上下坡道。
  (7)換檔穩定測試。
  (8)斑馬線。
  (9)鐵路平交通。
  (10)交岔路口。
  (11)全程道路行駛。
三、及格標準:各科考驗成績最高均為一○○分,其及格標準為交通規則八十五分、機械常識六○分、路考七○分。筆試不及格者,不得參加路考。筆、路試不及格再行報考者,須滿七天以後。
四、注意事項:報考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若已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滿三個月,其應考之筆試項目為機械常識,路考項目為:1.曲線進退;2.曲巷調頭。
 
如何報考各類汽車駕駛執照?
 
一、報考資格:
 1. 年齡:
  (1)考領普通駕駛執照須年滿十八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2)考領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歲。
 2. 學歷:國民小學畢業或同等程度。
  3. 經歷:
  (1)應考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三個月以上之經歷。
  (2)應考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六個月以上之經歷。
  (3)應考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
  (4)應考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
  (5)應考大客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
  (6)考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
  (7)考聯結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客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或領有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
  (8)考聯結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或領有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
  (9)有普通駕駛執照滿三個月之駕駛人,得報考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除應具備報考之資格外,並應補考職業駕駛執照應考之科目。
二、 應備文件:
 1. 國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或僑民居留證明(均為正本)
 2. 應考經歷證件(學習駕駛證或原有駕駛執照)。
 3. 經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之「普通(職業)駕駛執照登記書」一份。
 4. 與「普通(職業)駕駛執照登記書(體檢表)」上同式之照片一張。
三、 辦理地點:全國監理所(站)之駕駛人管理課。
四、 規費:
 1. 報名費:新台幣四五○元。(僅路考或筆試單項考驗者二二五元)
 2. 考驗車使用費:
  (1)機車:按九五無鉛汽油一公升之市價收費;自備車輛者,本項免繳。
  (2)小客車場內路考:按九五無鉛汽油四公升之市價收費;自備車輛者,本項免繳。
  (3)大客、貨車:按高級柴油八公升之市價收費。
  (4)聯結車:按高級柴油一○公升之市價收費。
五、 注意事項:
 1. 現役軍人、外籍人士、大陸人士均不得報考各級汽車職業駕駛執照。
 2. 報考各類型汽、機車駕駛執照者,不受戶籍所在地之限制。
 3. 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有效期限自合格日起一年,逾期無效。
 
如何申領汽車學習駕駛證?
 
一、應備文件:
1. 國民身份證正(影)本或軍人身份證或僑民居留證明。
2. 本人最近脫帽半身一吋光面照片三張。
3. 經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之「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一份。
二、辦理地點:全國監理所(站)之駕駛人管理課。
三、規費:新台幣一○○元。
四、注意事項:
 1. 申領汽車學習駕駛證者,須年滿十八歲。
 2. 汽車學習駕駛證遺失可以申請補發(限有效期間)。
 3. 申領汽車學習駕駛證,可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向外區公路監理機關辦理。
 4. 學習駕駛證之學習駕駛汽車有效期間,自領證之日起一年內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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